溶剂型废溶剂回收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长春-南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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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型废溶剂回收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12-10 19: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9723 ****审批办)

通讯地址:****政府****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225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溶剂型废溶剂回收项目

****开发区**大街,一汽集团一厂区5号门内,****中心长青厂区H平台

****

**省金润****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 H涂装车间调漆间建设,占地约 10平方米,新增溶剂型废溶剂回收处理设施,回收H涂装车间清漆喷漆室喷枪等设备清洗产生的溶剂型废溶剂,采用膜分离工艺处理后回用于H涂装车间,设计处理规模200吨/年(0.8吨/天),处理回收效率 75%。

运营期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气、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气经调漆间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管式换热器循环冷却定期排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

3.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满足噪声达标排放要求;

4.厂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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