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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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了 公开招标 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分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折扣率(%) |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评分情况 |
| 1 | **** | 80 | 通过 | 97.5 |
| 2 | **市福****公司 | 90 | 通过 | 76.86 |
| 3 | **市****公司 | 80 | 通过 | 71.10 |
| 4 | **市领鲜****公司 | 85 | 通过 | 76.55 |
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市龙****社区**一路7号101、一楼、二楼(一照多址企业)。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本项目通过招标选取副食品供应商,主要是为单位提供副食品及配料配送服务,包括:米、油、面粉、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等。 | **市**区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期限12个月 | / |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邱梦葵、王文荣、周世琼、王晨、吴昱。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单位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质疑程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的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单位做出书面答复。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
八、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0755-****919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联世纪****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市**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134****3574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小姐
电话:189****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