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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市**区2025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龙自然资〔2025〕288号)已收悉。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4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和****管理委员会关于研究**市**区2025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会议精神,同意以下1宗用地的公开出让方案,现具体批复如下:
龙2025P04宗地出让面积4.0772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龙2025P04****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777号文批准农转征的国有建设用地。委托你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拍卖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拍卖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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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