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
| 通告 | 发布时间:2025-12-0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公司年生产500万双塑料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大道矿山路段****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831
传 真:0663-****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市****公司年生产500万双塑料鞋项目 | **市****公司 | ****开发区**路25号揭****公司厂区内南侧 | **正沅****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经济开发区**路25号揭****公司厂区内南侧,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14500㎡,建筑面积16880㎡。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鞋生产,年产塑料鞋500万双。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为新料,不使用二次料。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废塑料加工利用及清洗工序。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贴胶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内置烟道引至1根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