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电子三路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0: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2018(转80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翠华路14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1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经开区**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201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电子三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电子三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2018(转804),更正为:029-****201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29-****2018,更正为:029-****2018(转804)。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791********201****9478,更正为: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标准下浮20%计取。 3、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791********201****9478。
原公告的合同包1(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电子三路)代理服务费金额:2.3638(万元),更正为:1.8911(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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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翠华路146号
联系方式:029-****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方式:029-****20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2018(转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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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