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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5MA8PY5DR7E | 建设单位法人:曹文忠 |
| 曹文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百里镇南斗村(S326东侧)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14-批发、零售市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百里镇南斗村(S326东侧) |
| 经度:115.97598 纬度: 30.6360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1-22 |
| 太环保〔2018〕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 |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5MA8PY5DR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5MA8PY5DR7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800MA2TWDGC7P,****0100MA9FCB096H | 竣工时间:2024-04-17 |
| 2024-04-24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628f3982f112d1162da5b857e8ba765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销售汽油40吨、柴油7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40吨、柴油70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油品卸入(2)油品输出 | 实际建设情况:(1)油品卸入(2)油品输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相关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报告表》提出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厂区排水严格实行雨污、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自然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业施肥。 项目应结合“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全方位防止地下水污染。针对生产装置区、油罐区、污水收集运送管线及处理池、固废堆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油站油罐采用双层罐、刚性防渗结构技术,抗渗混凝土厚度应大于100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8cm/s,油罐周围应设置检查通道,油罐区周边修建防油堤,站区内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止成品油泄漏造成污染。 2.废气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及《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要求,严控VOCs排放。加油废气采用加强管理,控制加油机作业时的跑冒滴漏,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处理装置;应切实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修理、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减少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确保全厂VOCs处理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第31号)要求。油气排放执行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控制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各类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密闭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采取车辆限速行驶、禁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报批手续,厂内暂存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项目在站区总平面布置方面,严格执行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规定,汽、柴油设备与站外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站区进行危险区划分;项目发生火灾或爆炸,应立即采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黄土等进行灭火,处理后用水冲洗地面,冲洗废水排入事故池,处理后的黄土、惰性吸附材料和废水均作为危废处理。生产装置区、油罐区应设置相应防渗围堰及防渗系统,按照要求建设污水事故池并保持有效容积。 按照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要求;应根据全站风险事故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管理,杜绝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废水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项目已于2023年4月12日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40825-2023-04-L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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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 | / | 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隔油池 | / |
| 1 | 油气回收装置1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 油气回收装置1套 | 监测结果表明,加油站厂界无组织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60mg/m3。废气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又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结果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1、表2、表4标准。 |
| 1 | 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等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 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报批手续,厂内暂存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生活及顾客加油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0.001t/a)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储油罐检修、维护、清洗产生的含油废物、残渣等,加油站三年清洗一次油罐,产生的含油废渣约4kg/3a,含油残液2.5t/3a(HW08 900-221-08)。在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项目在站区总平面布置方面,严格执行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规定,汽、柴油设备与站外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站区进行危险区划分;项目发生火灾或爆炸,应立即采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黄土等进行灭火,处理后用水冲洗地面,冲洗废水排入事故池,处理后的黄土、惰性吸附材料和废水均作为危废处理。生产装置区、油罐区应设置相应防渗围堰及防渗系统,按照要求建设污水事故池并保持有效容积。 按照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要求;应根据全站风险事故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管理,杜绝风险事故发生。 | 项目已于2023年4月12日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40825-2023-04-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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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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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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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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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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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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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