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司**县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5****公司**县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5****公司**县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3288号
联系人:赵华 电话:0555-****333
五、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建管大厦14楼
联系人:徐丽霞 陈世梅 电话:0555-****295
六、项目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八、定标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爱杏、赵家玉、王燕、刘彤、邵帅
十、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地址:**市**区九华西路1350号新晨商座A座318号
含税总报价(元):
(小写) 381060.00 元
(大写) 叁拾捌万壹仟零陆拾元整
税前总报价(元):
(小写) 337221.24 元
(大写) 叁拾叁万柒仟贰佰贰拾壹元贰角肆分
第二中标侯选人:******公司
地址:**市**区佳山乡春江雅苑8栋101、102号
含税总报价(元):
(小写) 385830.00 元
(大写) 叁拾捌万伍仟捌佰叁拾元整
税前总报价(元):
(小写) 341442.48 元
(大写) 叁拾肆万壹仟肆佰肆拾贰元肆角捌分
十一、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中段建管大厦十四楼),联系电话:0555-****29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3288号
联系人:赵华 电话:0555-****33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建管大厦14楼
联系人:徐丽霞 陈世梅 电话:055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