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XS2025-07 | |
| 宗地名称:2025-07 | 用地类型: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土地面积:4422.0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政府 | |
|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面积:4422.0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省**市**县寸****加油站东南约102米 | ||
| 容积率:R≤1% | 绿地率:10%≤L | 建筑密度:JM≤40%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1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510.0万元 | |
| 起始价:510.0万元 |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 ****公司:是 |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 是否有底价:是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510.0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1时09分27秒 |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5-07 | 交易编号: | **县国土公告〔2025〕3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4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省**市**县寸石镇**村 | |||
| 主要用途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1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气、充换电)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422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5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在我县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和法律、法规以及拍卖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进行。该地块拍卖开始时间为:
2025年12月09日10时4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区位条件为土地现状,宗地土地平整、通水、通电、地质勘查、电线迁移、原建筑物与构筑物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完成。
2、其它土地利用要求:
交地时间:2026年3月1日前
动工建设日期:2026年9月1日
开发建设期限:36个月(2026年9月1日—2029年9月1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9年9月1日前
3、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在设定土地使用条件下的评估总地价494.82万元,本次拍卖采取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起始价 为510万元,增价幅度拟定为每次2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510万元。本次拍卖设有底价, 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方可成交,价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4、该幅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在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
5、价外税费缴纳办法:
该幅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下列价外税费:
一、交易服务费(由****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收取);
二、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成交总价款的4.05%****税务局收取);
以上价外税费由竞得人交纳。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后10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7、受让人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利用土 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酿溪**南路;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60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11月18日
| 1 | ****419922 | 2025-12-09 11:05:24 | 510.0万元 |
**县国土成交〔2025〕3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2月09日11时0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12月09日11时09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省**市**县寸石镇**村6组9号门面;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12月09日11时09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
(二)宗地编号:XS2025-07;
(三)土地位置:**省**市**县寸****加油站东南约102米;
(四)土地面积:4422平方米(合6.6330亩);
(五)规划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六)开发程度:/;
(七)土地级别:/;
(八)年限:40年;
(九)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510.0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县酿溪**南路
出让人联系电话:073****1603
交易中心地址:**省**市**区**省**市**区**省邵****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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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