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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
批前公示公告
鼎自然资告字〔2025〕134号
我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复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或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如下: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收件地址:****四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200 联系电话:****29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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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本次设计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1.层高调整,根据功能使用需求及室内空间优化,层高调整如下:
(1)一层层高由3.6m调整为4.5m;
(2)二层层高由3.0m调整为3.2m;
(3)三层层高由3.0m调整为3.2m;
(4)屋檐高度2.2m不变。
(5)调整后建筑总高度变化符合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允许范围,本次调整后建筑总高度由原审批9.70m提高到现在11.00m,各层净高能够满足公共服务建筑的空间、使用功能及风貌适配要求。
2.立面调整,由于层高调整导致建筑层间比例变化,本次同步进行立面对窗洞、女儿墙高度、分格线及材料收口进行优化调整,包括:
(1)立面垂直比例重新梳理,使各层窗洞位置与楼层标高相匹配;
(2)局部立面材质分格线随层高变化重新调整位置;
(3)按调整后的建筑高度,对檐口、女儿墙、门窗立面细部进行适配性微调。
(4)上述立面调整未改变建筑原有风格、色彩及整体效果,符合文明实践站的公共建筑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