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大站镇2个项****服务区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大站镇2个项目、****服务区项目)》(以下简称《规模落实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局相关科室会审后,于2025年12月10日《规模落实方案》******局批准同意。现根据相关规定,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
二、公告地点:****政府、****政府、****社区、大站镇丹洲村、**镇河头村
三、公告内容
(一)调整基本情况
通过编制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将**市大站镇2个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村庄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未利用地的8.1754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服务区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的3.7602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二)落实后主要控制性指标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未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性指标。
公告方式: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主****人民政府、****政府、****社区、大站镇丹洲村、**镇河头村。
《规模落实方案》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咨询,咨询电话:0763-****957。
附件:关于《**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大站镇2个项目、****服务区项目)》的批后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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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