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拟审批公示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5年12月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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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2-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县】拟审批公示:****环境局关于对2025年12月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5年12月1****电站后方用水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

邮编:813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电站后方用水系统改造项目

**县曲什安****水电站

****

**华****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取水井,2座机井泵房,并配套2套潜水深井泵安装;输水管路的敷设及阀门的安装;1套RO反渗透膜净化系统安装等。项目取水许可证审批取水量为12.96万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533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

项目建设及运营行期间受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作业强度,尽量减少工作开挖面,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施工期间不得在临时作业带以外区域停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减少工程堆存量,采用防尘布、篷布遮蔽措施;施工结束前,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钻井、管道敷设等工段产生的扬尘,以及材料堆放、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严格划定钻井施工的范围界限,禁止越界施工;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管道敷设期间通过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等抑尘措施,降低扬尘影响;开挖土方及时清运,无法即时清运的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堆高不得高于1.5米,并用密目防尘网全覆盖。严禁大风天气下开展土方施工作业。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水电站****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净化系统****水电站生活区生活污水及团结村生活污水,净化系统废****电站机组冷却水系统,不得外排;****电站生活污水经厂区****水电站****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用于生活区绿化灌溉和地面浇洒降尘。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转运至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填埋场。

0974-****516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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