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大****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于2025年12月8日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大****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现阶段验收。由******公司编制了《大****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自水土保持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6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肖先生 单位:**** 联系电话:191****9196 地址:**省**市**县**镇新珠村**路 邮编:34150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