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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现将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项目完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 二、建设地点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16个行政村) 三、建设依据 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互政函【2025】72号). 投资下达文件:****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互财农【2025】37号) 四、批复建设内容 维修溢流坝15座,护坦15处;疏浚清淤7处,清淤量4085m3;安装铅丝石笼7处;维修闸门4处,**引水口1座。 五、下达投资 总投资404.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5.00万元、省、县级财政资金16.17万元。 六、参建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互****监督站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云河水利****公司 监理单位:**益正建设****公司 质量检测单位:青****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互助县哈拉直沟水利管护所 七、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内容 八、公示期及监督单位和电话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水利局反应。 县水利局 电话:0972-****828 监督举报 电话:12317 ****水利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