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科信科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服务(2025-2027)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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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科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服务(2025-2027)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信科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服务(2025-2027)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二 设备(硬件)维护服务-8 机房及高空点位**服务:1、提供专用通信机房(或室外柜、高空安装平台)及铁塔挂高**,要求**可挂**台不低于60米,乡镇可挂**台不低于45米;▲2、提供稳定的220V或-48V供电系统,提供UPS不间断电源供设备供电,保证在机房停电后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后备电源支持;供电接口须部署到通信设备旁,便于设备用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应急发电服务,确保机房停电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应急发电服务;4、包含通信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

事实依据:根据采购需求描述,投标人需要提供9座满足需求的机房和高空点位**服务,但未明确9座机房和高空点位**服务的大概位置。为满足****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的实际需求,希望业主能大致介绍47套数字集群基站分布,以便于投标人针对性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请求:恳请业主能介绍本次采购需求中47套数字集群基站分布分布的大致位置。

答:根据现有系统运行情况,为保障现有的350兆信号覆盖范围,采购需求中47套数字集群基站所需高点**位置情况如下,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9处高空点位**需在下表位置范围内。

区域

基站名称

所需高空点位**

**市

基站1

****谯中路、**东路、金陵路、同乐西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市丰乐大道、**西路、**北路、湖心西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3

**市******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皇甫山望火楼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谯区001县道与**市038乡道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7

**市醉翁东路、仁义路、龙兴路、**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8

便携式基站,无需高点**

基站9

便携式基站,无需高点**

**

基站1

**县宝盒山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2

**县大溪河镇草塘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3

**县小岗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县红心镇小汤家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殷涧镇宋集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

基站1

**市祁仓路、嘉山大道、抹山大道、池河大道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市自来桥镇寨山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3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市**市管店镇**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市女山湖镇**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市潘村镇**村附近2公里区域

**

基站1

**县南屏路、万利路、大吴路、**东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县椒陵大道、韩岭路、万福路、大吴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3

**县六镇镇六镇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县马厂镇021乡道大**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县炮楼山公园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县大墅镇汪店村附近2公里区域

**

基站1

**市**西路、**路、天康大道、滨河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市金集镇井亭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3

**市**集镇雷庄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花园庄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市汊涧镇汊北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市**镇冯安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7

****管理中心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8

**市杨村镇沂湖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9

便携式基站,无需高点**

**

基站1

**县长征西路、包公北路、**路、**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县宋岗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3

**县西卅店镇幸福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县炉桥镇七里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5

**县吴圩镇站岗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6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7

**县九梓村附近2公里区域

**

基站1

**县**大道、**路、**南路、**路交叉区域内

基站2

**县张山镇长山村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3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基站4

****中心区附近2公里区域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技术资信分(90分)>业绩

原文如下: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350兆建设或运维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350兆属于一个非常具体和细分的专业领域,将此作为业绩的唯一认定标准,实质上将业绩范围限定在了“特定行业”之内,该条款将有利于曾参与过特定时期、特定技术标准建设的少数供应商,而将许多具备强大云平台运维、网络系统集成、大型系统运维保障能力的优质供应商排除在外,变相减少了竞争。

建议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专网建设或运维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标书代写

答:350M频段是**专用频段,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是**专用的通信系统,是**日常指挥调度、安保任务、维稳处突等任务保障的必要专用通信手段,相关系统及设备均为350M专用设备,且日常维护、系统故障处理、信号打点测试等运维服务工作均需相关专业设备及人员方可开展,因此项目需投标人具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方面的建设或运维类业绩,方能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运维工作需要,保证本项目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本项目所运维系统在2022年第一次运维招标时的业绩要求亦是此要求,且市场上具有350兆建设或者运维类经验的供应商数量大于3家,具备竞争性。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 详细审查>2.3.2>技术资信分(90 分)>机房及高空点位**

第三章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二、设备(硬件)维护服务>8.机房及高空点位**服务

原文如下:为达到覆盖效果和提供通信基础设施,在**市区及下辖的六个县(市)区域内,**市区内需提供3处、下辖的六个县(市)区域内每个区域内需提供2处满足此项目建设要求的机房及高空点位**,共计15处,每个区域每提供1处**得0.6分,提供的**超出区域内数量要求的不加分,本项满分9分。

原文如下:提供专用通信机房(或室外柜、高空安装平台)及铁塔挂高**,要求**可挂**台不低于60米,乡镇可挂**台不低于45米。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未提供“**可挂**台不低于60米,乡镇可挂**台不低于45米”这一具体高度的技术必要性论证,使得该参数可能成为事实上的“排他性条款”。

请求:请采购人重新审核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资信分细则要求,修改上述质疑事项中可能存在歧义的招标要求。

答:350兆的信号覆盖范围由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中天馈系统的挂高决定。本项目是基于****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现有设备现状进行的运维服务,根据现有设备的乡镇挂高高度45米,设备信号覆盖范围约半径约10公里,若降低高度将导致现有信号覆盖半径减小,将会出现多处350兆信号盲区,将会影响乡镇区域内的**指挥调度工作。**内建筑环境复杂,350兆信号遮挡物多且高。项目要求的挂高高度60米约等于20层楼的高度,设备信号覆盖半径大约4公里。若降低**挂**求,会导致设备信号被其它建筑物严重遮挡,将极大减小设备信号覆盖范围,严重影响**内的**指挥调度工作。

若不对挂高高度做要求,则无法保证系统现有的覆盖范围和指挥通信效果。

基于以上原因,****设备站点位置和挂高高度及信号覆盖范围,如果降低挂高的高度要求,则需要**基站去补充因挂高降低导致的信号盲区,将会极大的额外增加建设成本。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可挂高高度是为保障现有信号覆盖范围,贴合实际需求。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将**基站采购与既有基站的维保服务捆绑招标,该招标方式涉嫌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本项目名称为“系统服务(2025-2027)项目”,招标公告及第三章“采购需求”概述明确其主要内容为“维护系统软件功能运行正常”、“提供基站设备进行平滑替换和补盲”、“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及“提供人员保障和应急通信服务支撑”。由此可见,本项目核心应为针对现有系统的“运维保障服务”。然而,在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清单”中,却将“4载频基站”(5套/3年)、“专用电源”(5台/3年)、“野战光纤”(5根/3年)等明显属于**、扩容性质的设备采购,与纯粹的软件维护、硬件燃检、故障处理等服务内容并列,作为“设备(硬件)维护服务”项下的组成部分进行招标。

****既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基站由**市万格****公司承建。PDT(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具有高度的技术专有性和封闭性,其基站的深度维护、软件升级、核心部件更换及与新系统的无缝对接,通常依赖于原厂提供的专属技术工具、调试权限、固件升级包及正品备件。非原厂或授权认证服务供应商在缺乏上述**支持配备的情况下,难以确保服务期内实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平滑替换”、“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快速故障恢复”等目标,尤其是处理涉及底层代码、专用协议等复杂问题。将**基站的采购强制嵌入维保服务合同,实质上将服务能力与提供特定品牌**设备的能力捆绑,排除了那些具备**基站能力但不具备既有基站运维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可能性。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问题进行审查。建议:1.新设备采购和既有设备的维保服务应分开招标;2.若联合招标,****服务部分投标人应具有既有设备供应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资格认证证书或授权委托函。

答:本项目已在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需求中明确说明本次服务主要内容,一是维护系统软件功能运行正常,二是提供基站设备进行平滑替换和补盲,三是进一步提升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四是为项目提供人员保障支撑和应急通信服务支撑。原系统为2016年建设,运行周期较长,随近年来城市快速发展,现系统覆盖范围存在较多盲区,本服务项目不仅包含软件维护,更需要提供相应的硬件设备对故障设备进行更换,且进行一定程度上补盲,满足现有**通信需求。

为公平竞争,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要求提供原厂授权之类的材料,故不可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既有设备供应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资格认证证书或授权委托函。

综上所述,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部分评审标准表述存在歧义,可能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2.3.2详细审查”表格中,技术资信部分的“运维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等评审子项,其评分标准描述为“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方案”。此处“本项目”指代范围不够清晰,未明确区分是针对“维保服务部分”、“**基站部分”还是“整体项目”的方案。例如,“运维服务方案”应主要针对现有系统的运维,若要求涵盖**基站的部署调试,则与维保服务的核心内容存在偏差,加重了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负担,****委员**解不一致,影响评审的公平性。此模糊表述可能导致不同投标人对招标要求产生不同理解,进而影响其投标文件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的“明确、公平”原则。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问题进行澄清。请以书面更正公告的形式,明确第四章评标方法中涉及“运维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等评审内容的“本项目”具体指代范用(例如,明确为“****服务部分”),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基于同一、明确的理解制作投标文件。

答:第四章评标方法中涉及“运维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等评审内容的“本项目”是指整体项目,具体为针对****现有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及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各方案需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整体横向比较评审。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0550-****711-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517、180****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胡国庆

电 话:0550-****711-2055、0550-****517、18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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