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电视电话会议室音频输入设备采购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中心≥1台1.支持≥2.8英寸显示屏,可通过面板导航键盘或触摸操作可对所有会议功能进行集中控制;2.≥2路平衡卡侬输出口,≥1路输入接口,可单独连接话筒等其他音源设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3.支持摄像跟踪、中控控制功能;4.具有≥1路RS-485接口,具备≥1个RS-232接口;5.支持自定义主席机配置功能,可将任意话筒设置为主席话筒并具有优先权;6.具有≥4路单元输入端口,主机支持≥120台数字会议单元发言工作,支持线路热插拔,采用T型连接(即:任一话筒故障不影响其他话筒正常工作);7.主机软件支持人员档案管理、议程管理、对每个话筒音量单独调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8.具备数量限制、先进先出、声控模式、自由模式必要的话筒管理模式;9.支持消防报警连动触发接口,输入3.3-5V电平后,所有会议单元发言,会场静音;10.信噪比:≥102dB,动态范围:≥106dB,总谐波失真:≤0.05%;11.机箱重量:≤5.3kg;12.机箱规格:≤2U;13.机箱长*宽*高(mm):不大于483*360*100.5;14.电源:支持AC100-240V;15.最大功耗:单机≤13W;二、数字会议单元≥11台1.支持线路的“热插拔”;2.全金属机身,方形话筒杆:≤200mm长咪杆;3.内置≥14毫米直径镀金电容式收音头;4.话筒可调仰角不低于-50°至45°(水平);5.单元内置3.5mm耳机输出端口,可插入耳机监听声音;6.自定义主席机,可定义任意单元为主席单元,主席单元无数量限制;7.话筒具有增益调节旋钮,可调节拾音距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8.灵敏度:≥-28dB,频率响应:不低于30Hz-18KHz,信噪比:≥74dB;9.外壳材质:金属;10.连接方式:会议六芯专用连接线;11.尺寸,长*宽*高(mm):咪杆:不大于200*34.5*23,底座:不大于139*98*54;三、反馈抑制器≥ 1台1.配备≥10寸彩色屏幕,可显示≥16段均衡设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2.内置自适应反馈抑制算法、自动降噪算法;3.采用旋钮设计;4.支持≥5路卡侬接口输入,独立信号电平显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5.支持≥2路卡侬输出,1组RCA线路输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6.具有中控控制功能,支持接入PC软件对设备统一管理与控制;7.内置复位键,具有一键恢复出厂设置功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8.具有一键锁屏功能;9.中控接口≥1路RS-232、≥1路RJ45接口;10.频率响应:宽于或等于20Hz-20KHz,谐波失真:≤0.1%,信噪比:≥90dB;11.电源输入:支持100-240V;12.产品尺寸长*宽*高(mm):≤482*329*44;四、返听音箱≥2台1.内置≥10" 低音单元,≥1"高音单元;2.频率响应不劣于:85Hz-18KHz;3.额定功率:≥350W;4.灵敏度:≥95dB/W/M;5.覆盖角度:≥H100°XV70°(可旋转);6.阻抗:≥8Ω;7.最大声压级:≥120dB;8.输入接口:2×SpeakonNL4;9.尺寸长*宽*高(mm):≤534×305×305;10.净重:≤13KG;五、功放≥1台1.采用线性特性稳压开关电源和数字化功放线路;2.8Ω每通道输出功率:≥350W,4Ω每通道输出功率:≥500W,8桥接输出功率:≥700W;3.频率响应:宽于或等于20Hz-20KHz;4.总谐波失真:≤0.1%;5.转换速率:≥20V/us;6.阻尼系数(100Hz):≥200;7.信噪比:≥102dB;8.音频接口:输入平衡XLR;输出LINK平衡XLR,输出红黑接线柱和NL4插座(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限于实物图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9.外观尺寸长*宽*高(mm):不大于483*95*309;10.净重量:≤5kg;六、项目要求:所投产品需保证设备之间兼容与稳定性,并保证安装后会场音质效果稳定无杂音,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安装过程中需要的音频线等耗材采购方不另行支付费,均由中标方承担,提供三年质保,质保期间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电话支持无法解决提供8小时内上门服务。(提供满足六项要求承诺函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