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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1月21日 发布了****区域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无
其他内容不变
前期有多家供应商咨询,现统一说明:
1.商务评审“业绩1”涉及的“合同金额50万元”界定标准为: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的招标代理项目的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50万元;
2.“业绩1”、“业绩2”、“项目负责人3”****银行收款进账凭证的合同金额均为代理服务费的合同金额;
3.“开标一览表”无法填写下浮率的,“计量单位”视同百分号,例如:下浮率50%,“单价(含税)”填写“50”;标书代写
4.“保函”特指“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文件的“特别提示”;
5.本项目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内(具体操作流程请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手册),并在开标当日现场向采购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建议光盘刻录完成后,及时检查是否刻录成功(注意文件后缀名是否正确)。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两张加密版投标文件(光盘),一张不加密投标文件光盘。标书代写
项目咨询:陈助理 020-****9053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