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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牦牛乳制品产业园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州**市**街道办**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569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 序 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设置类型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 1 | **牦牛乳制品产业园项目入河排污口 | ****科技局 | **市**街道折多塘村折多河下穿康新高速涵洞进口前5m左岸,折多河左岸 东经101°52′49″ ,北纬29°59′34″ | 工业污水,200m3/d | 连续 | 暗管 | **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50mg/L,BOD≦10mg/L, NH3-N≦5mg/L,TP≦0.5mg/L, 动植物油≦1mg/L。 | COD不超过1.38t/a,BOD不超过0.28t/a,NH3-N不超过0.14t/a, TP不超过0.01t/a,动植物油不超过0.03t/a。 | ****环境局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