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废旧包装容器回收利用6万吨项目、****公司四氟化锗纯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电话:0317-****57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废旧包装容器回收利用6万吨项目 | **** | **县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大单镇****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大型车间一座,依托大型仓库一座,拟建废旧包装容器(铁桶、塑料桶)清洗、整形、破碎处理线四条及配套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6万吨/年废旧包装容器回收利用的规模。废包装容器包括HW08废油桶、HW49废树脂桶、废油墨桶、废有机溶剂桶、废涂料桶。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废桶处理及原料贮存废气分别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隔油+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A/O+MBR 膜+消毒”,处理规模 30m3/d。地面清洗废水和水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废残留物、离心废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浮油、重型油污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标签、废清洁刷、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碱液及时抽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物质存储过程中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塑料、废原料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2 | ****公司四氟化锗纯化项目 | ****公司 | ** | **圣****集团有限公司 | 本****经济开发区中核核燃料园内。该企业现有GeF4产能800kg/年,纯度为99.99%,本项目需外购GeF4 1240kg/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其辅助设施,布置吸附塔等设备,年产纯化GeF4 2000kg,纯度99.995%。项目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物理纯化不涉及化学反应,脱轻塔顶、脱轻塔底、脱重废气,主要包括 GeF4、HF、 杂质、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入“冷阱+碱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的1根15m高排气DA001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废吸附介质、废真空泵油、沾油废包装、碱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区内合理布置、厂房隔声、风机设隔声罩等,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