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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5-12-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电话:0370-****66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47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 ****螺丝刀生产扩建项目 | **市**县江浙大道与至诚八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166号 | **** | ******公司 | ****位于**省**市**县江浙大道与至诚八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166号。****纸箱厂,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25m为至诚八路,北侧紧邻商****公司。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废****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响河。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新增大气污染源主要为PVC树脂粉上料、混合搅拌,造粒机上料,拌料机拌料,挤出机上料、破碎机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造粒机熔融造粒、挤出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浓度。现有工程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现有工程新增颗粒物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原有工程的塑料残次品和边角料外售,本项目完成后处置方式为破碎后回用)。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新增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造粒机、挤出机、干燥箱、破碎机、环保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维护、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