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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老山石英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2L****1782Q | 建设单位法人:彭水胜 |
| 彭承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乡老山村 |
| **县**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B109-**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乡老山村 |
| 经度:114.****66682 纬度: 28.****56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7 |
| 宜环环评〔2023〕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县**乡老山石英矿 |
| ****0922L****1782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县**乡老山石英矿 |
| ****0922L****1782Q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11MA37QRM390 | 竣工时间:2023-11-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39R3Y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开采生产工艺包括:剥离、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开采生产工艺包括:剥离、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排土场淋溶水及矿坑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淋溶水及矿坑涌水经截排水沟分别流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浇灌林地,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得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包括露天采场钻孔粉尘、露天采场爆破粉尘、运输装卸废气、剥离表土废气、排土场扬尘、汽车道路运输扬尘、机械废气、食堂油烟等。 项目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通过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爆破后向爆堆喷雾洒水以及向运输道路上洒水降尘等措施,减低粉尘排放。露天采场铲装作业、废石场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道路采用喷头抑尘装置抑尘,通过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制定了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矿坑涌水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沉淀处理后蒸发损耗、浇灌林地,不外排。废气:项目凿岩钻孔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全场采用洒水抑尘。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次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绿化等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方、沉淀池沉渣,矿山闭坑后废石回填露采坑,表土用于后期复垦,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后经自然干化后用于厂区道路充填。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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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矿坑涌水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沉淀处理后蒸发损耗、浇灌林地,不外排。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矿坑涌水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沉淀处理后蒸发损耗、浇灌林地,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灌溉口各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凿岩钻孔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全场采用洒水抑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凿岩钻孔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全场采用洒水抑尘。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场界无组织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通过采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次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绿化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通过采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次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绿化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工程通过加强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等相关地下水防治措施,努力做到废水综合利用,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通过充分利用**设置沉淀池,废水导入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减缓**废水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同时做好结束开采矿段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开采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 | 通过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行防治,并定期对**下游地下水进行监测。 |
| 1 | 项目废土石方堆存于排土场,矿山闭坑后废石回填露采坑,表土用于后期复垦。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沉淀池产生污泥定期清理后修铺矿山公路,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方、沉淀池沉渣,矿山闭坑后废石回填露采坑,表土用于后期复垦,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后经自然干化后用于厂区道路充填。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1 | 矿山开发建设损坏原地貌、占压土地主要是露天采场和矿山公路等,**工程破坏的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原有地形地貌景观不同程度地遭受破坏。预防措施主要是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少破坏地形地貌;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植被。矿山停产后,需对复垦责任范围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实际复垦面积3.8886hm2。对地表翻耕平整,然后再植树种草。 | 本项目处于开采期,实行生产+生态恢复一体化的矿产**开发模式,边生产边恢复,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方及时清理作为**道路修补填方,同时设置排水沟、截水沟、对边坡裸露地块进行绿化等减少水土流失;**内定期洒水抑尘,有效控制粉尘对生态的影响。 待落实: 服务期满后需按照相关要求对**内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
| 1 |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 本项目已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突发环境风险****环保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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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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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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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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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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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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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