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第一次常规查寝
查寝公示
为营造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学院生活部于12月2日开展了12月第一次常规查寝工作。本次查寝重点排查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门口堆放垃圾等违规行为,现将不合格寝室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不合格寝室名单公示
二
存在问题
私拉乱接电线
现象描述:个别寝室的同学为方便充电,从固定插座处私自**电线至床边、床上。
潜在风险:宿舍线路设计承载量有限,违规拉扯电线、串联插线板易导致线路发热、短路,尤其是将电线引到床边床上,一旦引燃被褥、衣物等易燃物品,火势将快速蔓延,严重威胁全楼同学的生命安全!
整改要求:请立即拆除违规私拉的电线,确需使用插排的,应远离床铺被褥,且不得超负荷用电。
门口堆放垃圾
现象描述:个别寝室将生活垃圾、快递盒等杂物堆放在寝室门口。
潜在风险:堵塞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中关于疏散通道畅通的相关规定,影响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疏散;易滋生蚊虫细菌,影响公共卫生与健康;堆积物多为纸箱、纸袋,也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加速火情蔓延。
整改要求:请各寝室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投入楼下指定垃圾收集点。保持门口及走廊通道的畅通,不得放置任何个人物品。
三
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节选)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在知晓校园110(下沙0571-****2110、**0573-****6110)和消防救援部门(119)报警电话基础上, 能正确报警, 使用灭火器, 学会科学逃生疏散;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网线;
(三)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手机、充电宝、台灯、接线板、随身听、变压器、电吹风、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四)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头;
(五)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严禁使用明火;
(七)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八)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 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九)严禁擅自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十)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灭火时除外);
(十一)严禁在公寓内、走廊上、消防通道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其他物品, 保持通道畅通。
违禁电器管理规定
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及其配件): 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电热杯、电茶壶、 电熨斗、微波炉、电冰箱、吸尘器、取暖器、 洗衣机、煮蛋器、平衡车等电热器具及相关配件、明显属于违禁电器类别的物品以及三无电器等。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擅自动用、损坏消防器材、设备的, 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如: 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微波炉、电冰箱、吸尘器、取暖器等电热器具及相关配件、明显属于违禁电器类别的物品、三无电器、吹风机使用后未切断电源等)的, 除赔偿损失外, 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违章用电(如: 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乱拉网线、改装水电设备)、 用火(如: 在学生寝室内用明火进行烧煮食物、焚烧物品等)、用危险品的, 除赔偿损失外, 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四)违反规定触发校内烟雾报警器未引发火险的, 除赔偿损失外, 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五)若发生以上违纪行为, 引起火险的, 除赔偿损失外,视造成的危害程度, 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寝室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期内校检成绩累计三次出现不合格的寝室, 取消该寝室学生当学期的评奖评优资格, 该寝室学生已列入党员发展计划名单的, 在当学期暂缓发展。有预备党员的, 在当学期暂缓转正。
综测计算中,德育扣分标准:凡属寝室校检内务卫生检查不及格的, 一次不及格, 该寝室长扣2分, 所在寝室的相关学生干部、党员扣2分, 当天值日生扣3分, 其他成员扣1分, 就高扣分, 不重复叠加。
四
生活部温馨提示
宿舍是我们在浙传的“小窝”,安全与整洁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消防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次侥幸,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请所有存在上述问题的寝室,务必自行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将会在下一次查寝结果发布时公示。也希望大家以此次查寝为契机,养成良好习惯。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寝室做起,消除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
如对查寝结果有疑异,请于查寝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到邮箱。收到反馈后我们会及时核实情况并回复。
邮箱号:****@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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