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调峰锅炉改造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长春-德惠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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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调峰锅炉改造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12-11 1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0677****审批办)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调峰锅炉改造

**市米沙子镇**村五社****厂区内

****

**省百瑞****公司

项目概况:

吉****公司为****子公司,位于**市米沙子镇**村五社,厂区东侧、西侧、北侧为农田,南侧隔铁路为农田。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81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7平方米,已建2座5000立方米液化天气储罐、500米外输天然气管线、2台1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1台6t/h燃气锅炉、5台20000Nm3/h气化器(两用三备)用于天然气应急调峰,1台0.58MW燃气锅炉用于供暖。2014年12月《**燃气应急调峰气源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保护厅批复,并于2016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拆除现有4台锅炉、5台气化器及配套的相关附属设施。在厂区闲置空地**2台50000Nm3/h整体气化器(一用一备),每台气化器自带1台16t/h燃气直燃机,**1台0.75MW燃气锅炉用于供暖,燃气直燃机、燃气锅炉均安装低氮燃烧器,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设完成后热源供热能力不变。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软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和锅炉排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用罐车运至**市****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燃气直燃机及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产生的烟气分别经3根不低于12米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烟气排放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特别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气化器超压排气、吹扫废气、检修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根据其用途出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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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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