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数据中心云计算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11号楼1层10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叁仟圆整)
评审得分:95.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医院数据中心云计算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天融信、华为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超融合服务器4台、超融合管理系统8套、超融合 CDP 备份软件1套、内存条48条、缓存盘8块、存储盘 32 块、杀毒软件1套、超融合配套光纤交换机2台。 单价:118600元、19000元、35800元、4900元、5000元、3400元、48800元、29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彪(组长)、尹理根、李冠华、洪仕政、董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金额为1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和园小区17栋3303室,联系方式:132****865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财政部《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淮**路259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159****1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胜利西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胥工132****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