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自治区、县级补助资金项目******中学教学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中学-教学楼工程,为低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23.1m,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4153.13平方米,占地面积696.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9日0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64.53元 |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莫裕标(注册编号:桂245****58484;身份证号:452502********82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胡颖秀(身份证号:450803********918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投标总价 | ****483.96元 |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黎宁(注册编号:桂245****00014;身份证号: 450104********158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蓉蓉(身份证号:450111********3022)【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510.69 元 |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曾婷(注册编号:桂245****01733;身份证号:450803********636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家翔(身份证号:450802********873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贵钢集团企业总部(6#楼、7#楼、地下室、人防楼梯) 2、贵钢集团企业总部(1#-3#楼、5#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ggggzy/)、****政府采购网zfcg.****.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007 | ||||||||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pdf (42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