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366
通讯地址:****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加工数据线项目 | **县北城五里屯华讯实业院内 101 号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 1456m2,建设2000万条数据线加工项目。 | 1、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氯乙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6mg/m3、HCl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锡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 80mg/m3)、《**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 A 级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 20mg/m3);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 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省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 A 级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10mg/m3)。未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循****园区污水管网,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 、****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 3、噪声:生产设备噪声,经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线材: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锡渣:****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