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321 传真:0596-****321
通讯地址:**市水仙大街100****中心3楼D****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分输清管站工程 | **省**市平** | **** |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 项目位于平**山格**寨村,****分输清管站1座,管道工程起点为闽粤二期27#****联通工程起始段,管道线路起点至**分输清管站进站线路长250m,****联通工程管道连头长250m,管道总长500m,管径D813,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57×108m3/a,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配套施工建设进站道路279m。 | 1、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料和低烟型焊丝,施工场地采取喷淋、硬化、围挡、遮盖等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产生。运行期应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挥发。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等,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配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置,不外排。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分输清管站内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同时避免夜间和休息时段放空。4、施工期及营运期固体废物依法依规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道运营状态巡视和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管道安全保护系统的检查维护,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与培训,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分输清管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的公众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