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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聚酯PET回收与再利用,环保新材料研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聚酯PET回收与再利用,环保新材料研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印江自****工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拥有的闲置厂房、空地面积及办公楼建设“聚酯PET回收与再利用,环保新材料研发建设项目”,安装聚酯PET粉碎清洗生产线,并配套相关生产设备,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分拣、清洗和破碎加工,年处理废塑料30000吨。项目回收的废旧塑料只进行破碎不进行再生,原料主要为废旧聚酯(PET),不涉及进口废塑料,不涉医疗废物中的废塑料,不涉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含卤素废塑料、含有或者沾染危险废物的塑料类包装物等。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博琅
联系电话:190****58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