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自然资出告字〔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25-2601)等有关通知精神,我单位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层数 |
建筑规模(㎡) |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及建筑物间距 |
规划设计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 |
****村委会**村东北侧地段 |
3075.33 |
供电用地 |
50 |
≤0.5 |
≤40% |
≥10% |
≤20M |
≤1538 |
见附图,建筑物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建筑物间距须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等相关设计规范对采光、通风、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
1.项目需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要求执行》》。 2.配套设施:升压站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该地块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及安全要求。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5年12月11日起、到2026年1月10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自然**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
地址:**市**东路151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9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者的,可采取协议出让;同一个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本公告在中国土****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拟出让地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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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