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前端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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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垃圾减量分类前端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垃圾减量分类前端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垃圾减量分类前端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6.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合同原“支付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后的“支付方式”如下:
本项目合同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甲方每月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合同价款扣除检查验收扣款后每月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按照**市及**区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要求、项目招标需求,区、街道、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作相应扣分扣款处理,每扣一分在当月承包费用中扣除300元,直至扣完当月承包费用为止(相关考核标准存在冲突的,优先考虑对乙方要求更严格的要求)。同时,为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保持既有运营服务质量的情况下,经乙方同意,甲方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从已扣除扣分扣款后的月度服务费中每月扣减8万元作为审计退款(共计退款24万元)。月度考核扣款金额超过合同每月服务费用10%,视为服务不达标,除扣分扣款外,还要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未及****政府财政拨款、政府财政审批流程等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对合同内容予以补充。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1088****中心九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评审中心

地址:****政府行政中心531

联系电话:0755-****957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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