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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所需经济类专家人数不足,因此本项目流标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