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经济区万华大道东段(三峡路至东部海堤)工程(一期)(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单位对“****港城经济区万华大道东段(三峡路至东部海堤)工程(一期)(监理)”(招标编号:****)现作如下答疑:
问题1:P16页项号48中7、以及P74页5.3注(2)“如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建议修改为“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P5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2中2、 b、“...工程开工后,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 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5 万元的违约金; 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 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人员的违约金太高了。 建议:按闽建[2017]10号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执行。标书代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P71页2.1.1a,P74页5.3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包含保修阶段。
问题4:P73页专用合同条款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P75页专用条款6.2.2、6.2.3、6.2.5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修改为“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