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北区一路、北区二路(城东大道-北区一路、北区一路-江南大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4508002851004298001001)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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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北区一路、北区二路(**大道-北区一路、北区一路-**大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因近期**住建主管部门正在对**“桂建云”系统进行升级,已暂时关闭勘察、设计单位的区外业绩录入功能(区内业绩可以正常录入),恢复该项功能时间未知。****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北区一路、北区二路(**大道-北区一路、北区一路-**大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发布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及更改,内容如下:

序号

章节/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设计业绩

相关业绩信息应与“桂建云”系统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相关信息应与“桂建云”系统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需从“桂建云”平台导入相关证明材料,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从“桂建云”导入,可放在相对应格式的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中:如资格审查部分放在第七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商务标放在第六点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放在第三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指: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总投资或**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的需提供批复或审图合格证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等材料。同时还应上传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成功录入相关业绩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相应调整,请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金典时代8楼

联系人:李琳

电话:0775-****5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港大道电商产业园5楼503室

联系人:雷颖燕、杨丽燕

电话:0775-****858

2025年12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1
信息变更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北区一路、北区二路(城东大道-北区一路、北区一路-江南大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4508002851004298001001)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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