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第1标段
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第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第1标段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1评标席位、****交易中心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第1标段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小写:****0217.61元 大写:肆仟柒佰万零贰佰壹拾柒元陆角壹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2023 年上集镇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水利配套设施及河道治理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省**市**县杨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3、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市**段)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县 2024 ****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吴森 | 无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豫 241****93466 | 豫水安 B202****0018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8610.43元 大写:肆仟肆佰伍拾叁万捌仟陆佰壹拾元肆角叁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县桃溪镇寺河小流域治理项目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刘大志 | 无 | 建造师注册证 一级 | 豫 141********01434 | 豫水安 B202****0021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4608.21元 大写:肆仟陆佰玖拾柒万肆仟陆佰零捌元贰角壹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省**县北滩罐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022 年度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 梅权威 | 无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豫 241****71904 | 豫水安 B202****0811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4192.32元 大写:肆仟伍佰叁拾捌万肆仟壹佰玖拾贰元叁角贰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市**县济村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市**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标段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县****雪拉村段防洪工程项目(二次)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童彤 | 无 | 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 | 豫241****18636 | 豫水安B202****0598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5910.10元 大写:肆仟陆佰捌拾捌万伍仟玖佰壹拾元壹角整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市宛******管理局唐**干流防洪治理重点工程项目第4标段 2、**县瓦亭镇集镇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第3标段 3、**县干河三里湾段河道治理工程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王华丹 | 无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豫 241****35121 | 豫水安 B201****0001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省****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5347.05元 大写:肆仟陆佰玖拾贰万伍仟叁佰肆拾柒元零伍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市**区潦**支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周情 | 无 | 建造师、贰级 | 豫241****51066 | 豫水安B202****0473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0661.72元 大写:肆仟柒佰零贰万零陆佰陆拾壹元柒角贰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
| 赵琦 | 无 | 水利水电二级 | 豫 241****91472 | 豫水安 B202****0788 |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 1 | **省****公司 | 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3.8款要求 | |||||||||||||||||||
| 三、报价修正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修正前报价 | 修正后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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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12-2025.****.15)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或线上投诉。
六、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县商圣街道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3667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156C 地址:**县**街道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1168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航**路1346号国安经贸大厦B座9楼
联系人:耿肖杰
联系方式:0371-****9355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