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9.74平方米 |
| 挂牌价:1.2574万元 | 保证金:0.2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1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标的2:****宿舍储物间110号房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9.74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宿舍 | ||
| 联系人:黄己斌 | ||
| 联系人电话:139****9760 |
一、标的1基本情况
标的2位于**县汉昌街道********局宿舍,用途为储物间,房号为113号,建筑面积为19.74m2。本次拍卖的是房产。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层建筑面积(774.22m2)。标的平面图见附件。
二、现场勘查标的
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坐落地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并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坐落地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58****8133李先生)。特别声明:
1.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于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坐落地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并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文件资料关于标的的图片、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物种类、品质、规格型号、数量或面积、以及显性与隐性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3.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向拍卖人充分了解标的瑕疵、转让条件以及租赁经营等相关情况,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4.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及国际惯例进行拍卖,竞买人对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或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的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qq.com)形式函告拍卖人。
5.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6.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
此次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四、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房屋的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如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则一切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及佣金)。
2.由于地上建筑物建成时间较久,难免可能存在房顶和墙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不全或损坏以及建筑安全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
1.******局******局的内部人员,符合要求的意向人由****给予竞买资格认定书。
2.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到**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对 面 湖 南 CA 受 理 点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0730-****828)。
3.竞买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网上申请报名,以及登录交易
平台进行交易。
4.如不具备竞买资格而报名参与竞买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第三方交纳),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
七、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及出让人支付买受佣金
1.买受人须在 2025 年 月 日 17 时前付清①成交价款②买受佣金,交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银行**省**县支行,
户名:****,
账号:100********0010001。
2.特别说明:
①拍卖款****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则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交纳,不得通过第三方交纳,并在付费后立即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给拍卖人。
②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佣金及有关费用后10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
八、过户税、费及交易服务费
1、拍卖交易及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等按照法律**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过户手续由买****登记中心办理(6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全力配合。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2025年 月 日17时前另行****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九、拍卖人收取的佣金
根据《****财政局、****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县国有
资产处置过程中中介服务管理及交易价款结算事项的通知》(平财联[2018]1 号)第一款第(一)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买受佣金,即成交额 100 万元以下的收取 5%,成交额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收取4%,成交额 501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收取 3%。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付清拍卖款项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2025年11月17日17:30时前配合拍卖人在“平台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十一、标的交割
1.买受人签署办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向拍卖人领取《标的交付通知书》,委托人凭《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付通知书》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相关资料,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占有转移给买受人。
2.标的交付具体事宜由委托人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交付责任。
3.委托人若故意拖延交付标的造成买受人损失的,****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赔偿买受人资金利息损失。
4.买受人应在接到交付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委托人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
十二、开具成交款项票据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照标的成交价开具财政非税收据;由本公司开具买受佣金票据,但仅限于提供小规模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三、竞买人/买受人违约责任
竞买人/买受人违约的,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联合惩戒,****交易中心将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不予退还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并且不可免除因违约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1.导致拍卖无效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联合惩戒,并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因违约应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 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2.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 20 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买受人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联合惩戒,并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佣金、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 20 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及交易合同,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3.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4.买受人对成交标的未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项规定和约定,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5.因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四、拍卖活动的中止或终止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拍卖活动被取消的,拍卖人只需退还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
1.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齐成交价款之日的次日起委托人将标的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给买受人,否则由此影响标的的交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等按照法律**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过户手续由买****登记中心办理(6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拍卖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全力配合。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1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1.2574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1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委托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如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标的流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竞价过程中可以以当前最高价作应价表示,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应价表示的,则归该最高应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第三方缴纳。竞买成交的,保证金在买受人通过“平台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由拍卖人****银行账户充抵成交价款;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1.2674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时03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28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标的1:105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26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 | 标的2:110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9.74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2574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3 | 标的3:111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26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4 | 标的4:112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5.84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894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5 | 标的5:113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5.7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8838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6 | 标的6:114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26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7 | 标的7:115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9.74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2574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8 | 标的8:119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1.0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565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9 | 标的9:121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6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789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0 | 标的10:123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4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874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1 | 标的11:124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1.12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567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2 | 标的12:125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9.22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341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3 | 标的13:126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73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81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4 | 标的14:127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1.0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565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5 | 标的15:128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22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878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6 | 标的16:129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6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789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7 | 标的17:130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9.2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344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8 | 标的18:131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876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19 | 标的19:132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1.0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565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0 | 标的20:133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9.24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342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1 | 标的21:134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6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789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2 | 标的22:135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1.0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5651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3 | 标的23:136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18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876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4 | 标的24:137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6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789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5 | 标的25:138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9.2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3403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6 | 标的26:139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7.22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878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7 | 标的27:141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29.33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1.3462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 28 | 标的28:142号房产 | 不动产权证为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1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面积(774.22m2),未记载分户建筑面积。 | 12.69m2 | **县汉昌街道********局宿舍 | 0.6789万元 | 0.2万元 | 0.0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10月24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1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58****8133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
2025年10月24日
公告附件:
1.******局******局的内部人员,符合要求的意向人由****给予竞买资格认定书。
2.****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宿舍储物间110号房产拍卖成交公告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代理机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0月24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03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售标的2:****宿舍储物间110号房产(****)。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 1 | **** | 标的2:****宿舍储物间110号房产 | 2025年11月21日10时03分03秒 | **** | 1.2574 | 1.2674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工商局大门右侧铺面
联系人:李军民
联系电话:158****8133
****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