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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级自然灾害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地震地质装备补充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9-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蟠龙路500号12层
被投诉人 1 :****应急管理厅
地址:**市**区蕾坛路2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1:对评分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审提出质疑。
投诉事项2:投诉人要求明确投标文件中部分条款的必要性、公正性及具体的考察标准。标书代写
投诉事项3: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评审且存在利益输送嫌疑。标书代写
投诉事项4:开标过程中价格评分合法性与公平性存疑;投诉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中价格评分的合法性与公平性提出投诉。标书代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投诉事项1、3、4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3、4。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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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