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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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街道桐坪居委市民西路 联 系 方 式:黄志鸿(181****562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重****广场A座11-3 联 系 方 式:吴艳(023-****98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本项目运行维护服务的范围包含**区27****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名单详见《**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若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参照本次采购成交标准补充纳入运维范围。 (一)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运行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与运维项目所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技术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成交供应商应按企业基本条件要求配备化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主监测,制定水质监测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进出水水质监测,日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及以上的场站每半年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1次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CMA认证),其余场站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1次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CMA认证)。 3.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 4.成交供应商应依照法律规章、标准导则和合同约定,对运维项目服务对象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处理故障,清理运输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5.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停用等原因确需停运全部或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前将停运原因、相应应急****政府或者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运维相关配置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运维企业基本条件要求,为本运维项目在项目运营地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运维车辆、运维工器具、运维信息系统(平台)等,明确配置的数量、到位时间、相关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确保本地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常驻,负责综合运维管理,同时每1****处理站有驻站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 (三)运行维护服务的主要内容 1.污水管网运维。包括对污水检查井、污水接户井等污水井,主管、支管等管道,****泵站的日常检查、清理疏通、简易维修等。 2.污水处理厂(站)运维。包括对格栅池、调节池、沉砂池等预处理设施,厌氧处理设施、好氧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等主处理设施,以及消毒、排放口、设备房等相关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 (四)运行维护服务的要求 ****处理站的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标准,若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调整的同步调整。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社区)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8日
八、验收组成员:黄志鸿,石建锋
九、验收意见:运维单位按合同完成阶段运维服务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8-11月运维验收确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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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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