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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82472K | 建设单位法人:刘海川 |
| 刘锦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畹町国****园区 |
| ****工厂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0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畹町国****园区 |
| 经度:98.07724 纬度: 24.0995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5 |
| 瑞行审环评〔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282472K001Q |
| 2024-09-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 |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28247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德宏****公司 |
| ****3102MA6PY5Y9X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PN9CT4Y | 竣工时间:2024-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 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年加工大米 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项目总投资为5300万元,环保投资59.8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占地面积63.39m2。本次建设内容为将 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 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改建项目代码:****,项目年加工大米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2。将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 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年加工大米 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项目总投资为5300万元,环保投资59.8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占地面积63.39m2。本次建设内容为将 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 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改建项目代码:****,项目年加工大米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2。将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 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年加工大米 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项目总投资为5300万元,环保投资59.8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占地面积63.39m2。本次建设内容为将 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 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畹町国****园区,项目代码:2017-533102-13-03-001551,改建项目代码:****,项目年加工大米2000t,饵丝8000t,米线、米粉2000t。总占地面积为27014m2,建设标准厂房22000m2,办公楼及生活配套区7500m2。将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3t/h的生物质锅炉,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处理。 2、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雨污分流,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最终进入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米线碎渣、米糠、收尘灰****养殖场作为饲料。废****收购站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必须通过污泥收集池收集干化后委托专人定期清掏作为周围农田农肥。项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噪设备做好减振和隔音,减小对周边噪声影响,确保运营期****工业园区市政道路一侧35m+5m范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区标准。 5、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6、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扬尘治理;运营期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施工期扬尘及运营期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 7、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粪****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废****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运营期软水制备外排水、锅炉外排水通过自建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外排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遗留问题。 2、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项目产生的米线碎渣、米糠、收尘灰****养殖场作为饲料。废****收购站回收利用。项目化粪池污泥与**荣杰****公司签订清掏协议,定期清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经验收检测,临近道路一侧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区标准。 5、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33102-2024-036-L。 6、根据项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限值1.0mg/m3要求。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7、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遗留问题。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自建****园区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外排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已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瑞行审排水字〔2025〕第0004号)。 |
| ****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最****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批复仅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要求。不包括应由其他部门审批或核准内容,项目业主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验收材料,并将****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3、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4、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手续建设完成。 2、本项目建设符合“三同时”制度,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5********282472K001Q)。 3、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华人民****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发生改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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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8 | 300 | 0 | 0 | 8 | 8 | / |
| 0 | 134 | 300 | 0 | 0 | 134 | 1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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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9.7 | 50 | 0 | 0 | 0 | 0 | / |
| 1 | 隔油池 | / | 已建设 | / |
|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室 | / | 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室,位于大米加工车间内,用于谷物磨制粉尘处理 | / | |
| 2 | 水膜除尘器+30米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已建设 | 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9.7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值8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值129mg/m3,监测结果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抽油烟机 | / | 已安装 | / |
| 1 | 厂房隔音、设备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园区市政道路一侧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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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