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望京街道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7: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婉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68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望京西园4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东**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6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200026127-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京街道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4 15:39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cn/xxgg/qjxxgg/qjzbgg/2025/12/3238b4947b33480b83d26127c1acea63.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合同条款“3、凭发票转账结算。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预付款为总项目费用的30%( 元),签订合同6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进度款为总项目费用的40%( 元),委托经营期满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尾款为总项目费用的30%( 元)。”
变更为“3、凭发票转账结算。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预付款为总项目费用的50%( 元),签订合同6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进度款为总项目费用的40%( 元),委托经营期最后2个月起且经甲方评估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项目尾款为总项目费用的10%( 元)。注:具体支付日期以财政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原采购需求中项目名称:望京街道2026年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变更为:望京街道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日期:2025-12-11 14: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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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望京西园425号
联系方式:姜猛,010-****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刘婉玉,010-****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玉
电 话: 01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