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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航天国华****公司生物质加工利用及3万吨/年炭素**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38号
2025年12月11日
湖环建〔2025〕38号-关于航天国华****公司生物质加工利用及3万吨_年炭素**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doc
2
关于******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纤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39号
3
关于**晶****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TGV工艺装备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40号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