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单位:**** | 未开始 |
| 2025-12-11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2-20 15:00:00 | |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
| 2025-12-11 18: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2-27 15:00:00 | |
| 2025-12-27 15:00:00 | 阶段:未开始 | |
| 1 | ||
| 否 | 标书费金额(元):||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3000 | |
**绿色建材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询比价信息公示
根据**绿色建材2026年一季度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绿色建材2026年一季度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询价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绿色建材2026年一季度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询比价。
二、招标人:
******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建材)
三、询价内容、质量指标及需求量
1.标的内容:
| 瓷砖胶外加剂 |
干混砂浆外加剂 |
||||
| 名称 |
数量(吨) |
掺量 |
名称 |
数量(吨) |
掺量 |
| PP纤维-实心 |
1.00 |
1‰ |
抗裂抹面砂浆复配添加剂 |
10 |
30‰ |
2.质量指标:掺入PP纤维后各品种瓷砖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GB/T 21120-2018《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执行标准;掺入复配添加剂后抗裂抹面砂浆不得出现泌水、离析等现象,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符合JC/T 2559-2020《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抹面砂浆》执行标准、GB/T 30595-2024《建筑保温用挤塑聚苯板(XPS)系统材料》、JC/T 2390-2017《水泥基泡沫保温板专用砂浆》P 型标准;且同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1、PP纤维-实心质量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 吸水性能 |
≤0.1% |
|
| 抗拉强度 |
≥550Mpa |
|
| 断裂伸长率 |
15% - 25% |
|
| PP纤维-实心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 GB/T 21120-2018《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执行标准;掺加PP纤维-实心后各品种干混砂浆不得出现泌水、离析等现象,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GB/T25181-2019《预拌砂浆》标准。 |
||
| 2、抗裂抹面砂浆复配添加剂质量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 外观 |
无结块 |
|
| 新拌砂浆保水率(%) |
≥99.0 |
|
| 新拌砂浆密度(kg/m3) |
1400-1500 |
|
| 新拌砂浆2h稠度损失率(%) |
≤30 |
|
| 新拌砂浆28d拉伸粘结率(mpa) |
≥0.6 |
|
| 掺加复配添加剂后抗裂抹面砂浆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
||
四、合同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当前新产品试生产,中标渠道需要提供样品到买方做产品中试工作,产品中试通过后方可批量启用。
五、交货地点:******公司内指定堆场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生产研发型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PP纤维-实心、抗裂抹面砂浆复配添加剂等相关生产厂家合法的购销合同(包销协议)。
3.具有稳定连续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公司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实验室,有能力服务供应的产品(定期产品交流、配套的服务、市场方向的调研及产品使用售后技术服务)。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须提供样品到招标人做前期的产品性能指标试验工作,根据投标人现有原材料状况,提前配合开展产品性能试验及生产配比制定,做不到或不满足指标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
6.未被******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7.****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12月20日15: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凡符合第六条约定条件者可在2025年12月11日18:00至2025年12月20日15:00期间(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报价原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查超治限等原因导致的运输费用变化、出厂补贴费用变动等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最终以除税单价进行对比,选定拟中标渠道。中标价格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合同价格,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合同有效期限内价格不再调整。
2.合同期内,****机关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按照新税率办理发票结算。
十、招标人信息:
(1)招 标 人:******公司
公司地址:**省**市**市卫城镇**村
收款单位:******公司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5205 0153 3600 0000 1641
联 系 人: 史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5092 187****4283
十一、招标监督部门联系人
若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65,联系人: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