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9907737-202512-00002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结果 | |
| **** | 生成日期:2025-12-10 | |
| 合发改资环,2025,1061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比亚迪汽车精品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发改委:
你委《关于报批合****公司比亚迪汽车精品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长发改请〔2025〕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89090.5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辊压机、吸塑一体机、淋膜机、模压成型一体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注塑脚垫生产线、辊压件生产线、充电桩/枪生产线、模压脚垫生产线和吸塑脚垫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8万套注塑脚垫、3万吨辊压件、120万套充电桩/枪、180万套模压脚垫和12万套吸塑脚垫的生产能力。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5335.12吨标准煤、等价值12562.94吨标准煤(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其中年耗电量4341.03万千瓦时,年消耗耗能工质水7.49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067吨标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63吨标煤/万元。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量24756.89吨,单位产品碳排放0.578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1.308吨二氧化碳/万元。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二)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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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