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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关一免烧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915-****373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