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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38号)规定,经审核,******公司等3家企业3人符合申领10—11月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补贴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2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服务中心,地址:**市人民中路407号(直接送达以送**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308)。公示情况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年**区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第二批)10—11月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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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