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林钢铸管科技22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579
通讯地址:林****学院路交****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45655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林钢铸管技220KV变电站项目 | **省**市******开发区迎宾大道与陵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 **** | ******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1.**220kV****电站工程 **220kV****电站工程:主变规模最终1×180MVA+2×63MVA;变电站采取半户内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35KV及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并配备SVC室外设备;220kV出线2回,分别接入220kV**变和220kV**渠变。变电站占地面积7821平方米,围墙内占地面积7071平方米,本项目在企业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2.****渠-**π入林钢变220kV线路工程 ****渠-**π入林钢变 220kV 线路工程:在220千伏红晋线114#塔大号侧**1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原114#塔拆除),向北转敷设50米电缆后转架空,向北沿陵阳路东侧绿化带向北架设至林钢厂区西墙外电缆终端杆处,之后转电缆向东利用已建的电****电站,总长度1.85km,其中架空线路1.5km,地下电缆350m。 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6%。 |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妥善处置;要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3、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和周围居民区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置。 4、线路与公路、河道、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跨越河道时,应按有关要求施工,防止水土流失。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及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5、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二、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国家标准。 四、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本批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