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信区新区武夷**大道围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市广信区新区武夷**大道围墙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摇号遴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广信区新区武夷**大道围墙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669695.72元;招标要约价:669695.72元;
(备注: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5、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④提供项目拟投入人员的个人住建云截图、开标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标书代写
⑤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下载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793-****665)。
2、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3、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12 月24日标书代写
五、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程序:标书代写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系统中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2、开标时间:2025年12 月25 日09 时 00分,
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栋)3楼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在不见面直播系统进行公开直播摇选,请各投标人在正式开标后进入直播间查看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指南可进入**市阳光采购平台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投标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系统且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状态。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 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或否决),供应商在各自地点进入不见面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活动。
5、投标人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询标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通知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代理机构会在开标系统中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该项目中的唯一编号(即球号)。
7、从所有签到的企业中,随机摇取 15家备选投标人(签到的企业少于 15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其余企业退场。从已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5家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8、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剩余的 10家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当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 5家时,不在补录,其余企业退场。
9、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 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 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 3名。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10、当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11、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12、宣布开标会结束。
七、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0000 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银行转账(保证金咨询热线:0793-****665)或者**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咨询热线:0793-****883)。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需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om/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内开具。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材料。(注:开具投标保函的保费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交纳。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缴纳保费等依法按视为串通投标处理。)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等其他形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采用其他形式的原件须在开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现场。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
备注:保证金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指定账号中,并注明项目名称,由于平台财务无法核实投标人是否打了对应项目的保证金造成无效投标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3、失信行为否决。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2)围标、串标的;
(3)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4)对重(特)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5)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和各级各行业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4、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中标后,中标候选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5、中标候选人必须按相关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为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
(1****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由****银行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采取保函方式:必须由经招标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式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7、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请各潜在的投标人谨慎投标,凡明知不具备投标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上传信用中国。
9、本次招标所产生的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阳光采购交易服务费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为7800元,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信区新区梅景东路1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151****16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中大道683号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方式:156****5876
附件:
公告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