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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1
| 项目名称 | **平地泉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道路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平地泉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3089.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田日东 |
| 联系人 | 高升 | 联系电话 | 135****55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442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2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三个井村,十号村,飞机场村,北泉脑村,南泉脑村至西泉脑村,八印滩村,共计6处道路。**道路全长6.597公里,**道路宽度为3.5米,配套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设简易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化粪池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根据工程污染分析可知,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路面雨水、雪水积水。由路面坡度自然散排。不存在废水污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①混凝土摊铺尽量避开低温、有风的天气。②采取随时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道路及施工作业产生灰尘。对施工现场地面,定期进行压实或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污染。不在施工现场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施工作业时,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音。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的建成对完善当地的居住环境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地表水、空气及声环境质量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项目建成后,不存在严重污染。项目只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切实可行的。 | ||
| 承诺:**** 田日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田日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