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5年12月10日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了********公司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比公告,现将原信息内容进行更正。
原公告内容为: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资质要求
①1包至9包:供应商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店备案证》或提供有能力承接所投报品类供应服务的其它证明材料;
②10包至12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有能力承接所投报品类供应服务的其它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资质要求
①1包、2包、3包、5包、6包、7包、8包、9包:供应商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店备案证》或提供有能力承接所投报品类供应服务的其它证明材料;
②4包、10包、11包、12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有能力承接所投报品类供应服务的其它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二、联系方式
牵头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滨河街道**路17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8-****55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内环街恒地大厦1206室
联 系 人:赵二小、孙妤
电 话:155****2626/035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