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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2025〕104号)要求,申报参加2025年度**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了随机抽取。
现将2025年度**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
****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