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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政府或城投平台)
编制单位:**省夏禹水土****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项目占地原为拆迁迹地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26公顷,均为永久征地,土地利用类型为住宅用地。工程主要建设安置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建构筑物区(1.68公顷)、道路及硬化区(2.00公顷)和绿化区(1.58公顷)。施工内容涵盖场地平整、路基处理、混凝土浇筑及绿化(撒播草坪、栽植乔灌木等)。因原地表为拆迁迹地,无表土可剥离。项目注重水土保持,实施全面整地与土壤改良,绿化面积达1.58公顷。土石方工程集中于基础开挖与回填,方案已纳入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