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莫旗伊兰雅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尼尔基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0.6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划分为建筑物区(0.19公顷)、绿化区(0.20公顷)和道路及硬化区(0.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配套基础设施、小区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总工期8个月。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0.66公顷,无弃方产生,水土保持措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区属**东麓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达到验收标准。